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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办学以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第四中学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自查自评自建,培养学生学习自主性,提高各项工作实效性,助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心灵美好且对社会有用的人。
制度建设。学校紧抓制度建设,成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为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干部、各年级组长、语文学科部分优秀教师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研室牵头,将相关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检查、不足有改进、年年有提高。
学校建立普通话推广员队伍,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培训、宣传、示范、检查和管促,逐步形成从领导层到执行层、教职工,再到班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长效机制。其中,教师推普员由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甲以上的青年教师担任,学生推普员从成绩优秀、普通话水平高的学生中选拔产生。
学校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及日常生活中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并制定了《金沙县第四中学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金沙县第四中学教师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等制度,把普通话能力作为教师评优、考核、晋级的一项基本条件。同时,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在评定“五星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面干等荣誉称号时都充分考虑学生是否积极参与推普活动。
学校还利用简报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在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校园内张贴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醒目标牌,教室及各办公室喷绘了“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标语。每学年都利用宣传橱窗进行语言文字专题宣传,学校广播站每期都有一次专题节目,各班每学期都有一期专题黑板报。每年一次的推普宣传周、学校挂标语、贴海报、设宣传台。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黑板报等进行语言文字工作专项宣传,已成为学校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营造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氛围。
能力建设。学校不断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校把普通话培训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学年为全校教师举办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讲座,以增进教师对语言文字知识的了解。同时,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有在编教师119人、特岗教师60人,他们的学历合格率达99.2%,普通话测试达标率为100%。巨前,“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普通话已成为校园语言。
学校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带头讲普通话,无论是布置学校工作还是给学生做报告,无论在课堂内还是在课堂外,都坚持说普通话。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教育教学。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方面建章立制,努力做好常态化语言文字工作。为了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学校的工作计划、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乃至教研组班级的工作计划都有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金沙县第四中学班主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金沙县第四中学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金沙县第四中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都有涉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学校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教学检查和教师考核之中,作为教师晋级、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这避免了把语言文字工作当作临时附加任务,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为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部分,从而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学校还利用课外活动时间,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类活动,如每学期的演讲比赛、朗诵比赛、书法比赛和作文比赛等,既丰富了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又锻炼了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宣传普及。为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大力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内容,设置固定的语言文字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内容,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一系列举措有效营造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浓厚氛围。
加强科研。学校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相关论文、语言文字类教研课或课件等获得各级奖励。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和办学特色积极探索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中华优秀经典诵读活动开展成效显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方面特色突出。
今后,金沙县第四中学将继续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契机,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相关工作,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把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师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贡献力量。
